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枣庄400电话申请(枣庄电子邮箱)

作者:尚通科技 发布时间:2022-04-16 12:28:16

  枣庄市职工转诊转院及异地安置手续的办理

  一、转诊转院手续的办理

   1、枣庄市内实行分级诊疗制度,不需办理转院转诊手续。枣庄市外,简化转诊转院备案报销流程,对因病情治疗需要转往外地就诊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,直接由当地转出医院办理手续。

   2、异地急诊住院的,需在住院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传真、网络等方式提供门(急)诊病历等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。

   3、转诊转院住院起付标准为自然年度内第一次800元,第二次及以后400元,医保统筹范围内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70%,退休职工75%,大额救助支付比例为90%。

   4、未办理转诊转院审批备案、急危重人员住院逾期不告知或经查不属急、危病人的住院医疗费用,统一按照市内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标准执行,个人首先自付比例40%,其余按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执行。

  二、异地安置

   长期驻外职工和长期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填写《枣庄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备案表》在医疗经办机构备案,书面承诺,原则上自办理之日起6个月不再变更和取消,备案至异地所在市,在市内可选择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。